(编者按)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全省进一步形成“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江苏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新华日报社、省广播电视总台决定在全省开展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各省辖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上报,省活动组委会确定了30名江苏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江苏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从12月3日开始在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扬子晚报、江苏工人报、中国江苏网等媒体刊登候选人的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刊登江苏省道德模范选票、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公示和投票从即日起到2007年12月17日止。对候选人若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电话:(025)83200975、86638908;E-mail:jsswmb@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