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委制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有关要求,在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过程中,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小组要对被测评城市发放3000份调查问卷调查表进行问卷测评,其中有一部分问卷调查表将通过互联网发放给被测评对象,并要求受访对象在10天内完成问卷填写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测评小组。因此,需要各区、各有关单位搜集、整理一批E-mail地址提交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按照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分配数量,做好受访对象的选择及其电子信箱(E-mail地址)的收集、汇总工作,并按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的问卷调查内容,根据问卷调查中涉及到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窗口行业”、对市委市政府工作满意度和行业、部门服务质量的评价,市民素质和社会风尚状况等各项内容,加强对推荐受访对象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受访对象增强城市荣誉感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认真做好问卷调查的答题,确保答题的正确性。
3、要注重受访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上的多层次性,确保受访对象能正确应用电子信箱及时答复网络问卷测评。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小组的规定,每张网络问卷必须在不同的电脑上填报,出现相同的IP地址将视作无效问卷。
4、网络问卷发出后,请各地各部门组织并督促指导受访对象按测评小组的规定及时填写,确保回收率。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明创建组
2005年5月7日
附:
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问卷调查网络受访对象名额分配表(下载)
2、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问卷调查网络受访者E-mail地址汇总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