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无锡文明网首页

锡文明办[2005]8号


关于开展评选2003-2004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系统)
和无锡市文明村镇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明委,市各有关行业(系统):
  为深化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03-2004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系统)和无锡市文明村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文明行业评选范围
根据《无锡市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凡积极参与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且行业内具有独立建制单位达到5个以上(含5个)的行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行业(系统),均可申报2003-2004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或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系统)。
1、已获得上一评选年度市(县)区文明行业或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称号的行业(系统),可申报2003-2004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
2、凡2003年前申请参与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行业(系统)均可参加2003-2004年度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系统)的评选。
(二)文明村镇评选范围
凡获得上一评选年度市(县)区文明村镇称号的镇和建制村,可申报2003-2004年度无锡市文明村镇。
  二、评选标准
无锡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的评选标准详见《无锡市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锡文明委(2005)7号]、《无锡市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锡文明委(2005)8号]。
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系统)的标准,参照无锡市文明行业的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2003-2004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系统)和无锡市文明村镇。
1、严重经济亏损的;
2、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受到党内或行政撤职以上(含撤职)处分或法律上追究刑事责任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4、出现与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称号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申报文明行业的行业未按市文明委的要求建立志愿者队伍,有组织地开展志愿服务和道德实践活动的。
三、评选办法
(一)对照标准自查(4月30日-5月13日)
申报参评的行业和村镇对照标准认真组织自查评估。
(二)申报推荐(5月13日至5月底)
各行业、各村镇在自查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各自申报的意向,于5月2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各市(县)区文明办和申报推荐部门须在5月底前向市文明办推荐。
(三)组织公示(5月30日-6月30日)
各申报行业、村镇应根据市文明办的统一要求,将评选标准、条件以及市文明办的联系电话在所在地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其中申报文明行业的须在行业(系统)的基层处、所、站、店门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四)考核评审(6月底)
市文明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申报行业、村镇进行考核评审。文明行业的考核评审方式见锡文明办[2003]1号文件。
(五)汇总审批(7月份)
市文明办汇总考核检查、舆论监督和群众评议情况,报市文明委审批。
四、组织领导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无锡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的《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精神,认真组织评选,从严把关,确保所推荐行业、村镇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群众关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考核、验收的重点,评选过程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之一。要通过评选,促进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3、文明行业的评选按照“条上指导、块上扎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各市(县)区文明办负责对辖区内申报行业进行检查评议。以市(县)、区行业为单位申报的,由市(县)、区文明办具体组织考核,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报请市(县)、区党委、政府同意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以全市行业为单位申报的,在分别征求所属市(县)、区文明办意见的基础上,向市文明办申报。以市属范围为单位申报的,直接报市文明办。
4、各市(县)、区文明委和市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推动各地区、各行业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把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4月30日

附:(下载)
1、无锡市文明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申报考核推荐表
2、无锡市文明行业(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申报公示
3、无锡市文明村镇申报表
4、无锡市文明村镇申报公示

 

 

 

 

电子信箱:wxwmb@126.com

联系电话:0510-82760483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