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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组织推荐2003-2004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锡文明办[2005]12号

各市(县)区文明委,市各有关行业、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化,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三批江苏省文明城市(先进城市)、2003-2004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苏文明[2005]2号),决定组织开展2003-2004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范围、标准
2003-2004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分别为江苏省文明行业(先进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凡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获得2002-2003年度无锡市文明单位称号,或符合2003-2004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先进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标准,并达到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先进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要求的单位、行业、村镇、社区均可申报。
  江苏省文明行业(先进行业),可分别以市行业、县(市、区)行业为单位申报参评。由子行业构成的行业,可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子行业为单位申报参评。
  江苏省文明社区的申报范围:以社居委为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社区。
  江苏省文明单位的申报范围:全市县级(不含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不含村、镇、居委会)、人民团体;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建有工会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凡本评选年度被授予文明行业的单位,不再授予文明单位称号);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具体标准、条件,详见《江苏省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苏文明委(2000)3号]、《江苏省文明村镇创建管理办法》[苏文明委(2000)4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文明委(2000)2号]、《江苏省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苏文明委(1998)3号]。
  本年度评选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创”主题教育及“诚信建设看窗口”、志愿者活动、“铸诚信形象、迎太博盛会”、“五进社区”等创建活动的情况作为评选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评选方法
  1、自查申报。凡积极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行业、村镇、社区、单位,对照江苏省文明行业(先进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条件和无锡市有关文明创建管理办法确定的标准,进行自我测评,认为基本符合条件、标准的,市(县)区行业、村镇、社区、单位向所在市 (县)区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市(县)区文明委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向市文明办推荐。以市行业为单位申报江苏省文明行业(先进行业)的,向市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的在锡直属单位、高校向市文明办提交书面申请。
  2、初评推荐。各市(县)区文明委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行业、村镇、社区、单位,需填写有关《申报、推荐表》(各一式三份),附详细材料,由各市(县)区文明委签署意见,并附推荐报告,加盖公章,连同公示情况一并上报市文明办。以市行业为单位申报江苏省文明行业(先进行业)和在锡直属单位、高校申报江苏省文明单位的,由市文明办统一进行考评和推荐。
  3、社会公示。凡提出书面申请的行业、村镇、社区、单位,应根据《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将评选标准、条件以及省、市文明办的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在所在地的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其中,申报江苏省文明行业(先进行业)的,应同时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基层处、所、站、店门前醒目位置及相应级别的新闻媒体上公示。
  4、考核推荐。市文明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申报、推荐的行业、村镇、社区、单位进行抽查。市文明办汇总考核检查、社会监督以及公示情况,提出推荐名单,经市文明委审定后,报省文明办审批。
  三、时间安排
  6月23日前,各市(县)区文明办、市行业、在锡直属单位、高校需将所推荐的行业、村镇、社区、单位的有关材料报市文明办。
  6月底至7月初,市文明办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推荐考核。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作为深化各类基础创建的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组织评选,从质量上、数量上严格把关,确保所推荐行业、村镇、社区、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
  2、注重过程,讲究实效。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服务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过程。
  3、坚持标准,严格考评。要严格按推荐条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群众关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考核检查的重点,评选过程要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依据之一。要通过评选、促进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推荐、考核收工作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确保公正廉洁,严禁赠送和收受礼品、纪念品。
  4、规范填写、按时申报。各地、各有关部门申报、推荐的材料,请按要求填写清楚,单位名称一律用全称,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各类申报材料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市文明办,电子信箱为:wmbsm@126.com。
各地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如遇有关精神把握不准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2768971、2760483。

附:有关申报公示、推荐表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6月15日
   

附件:
1、《江苏省文明行业申报公示》(下载)
2、《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申报公示》(下载)
3、《江苏省文明村镇申报公示》(下载)
4、《江苏省文明社区申报公示》(下载)
5、《江苏省文明单位申报公示》(下载)
6、《江苏省文明行业申报推荐表》(下载)
7、《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申报推荐表》(下载)
8、《江苏省文明村镇申报推荐表》(下载)
9、《江苏省文明社区申报推荐表》(下载)
10、《江苏省文明单位申报推荐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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