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委宣传部,各市(县)区文明办、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供销社、总工会、团委,市商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促进省、市信用体系和“诚信江苏”、“诚信无锡”建设工作,为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环境,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十部委《关于2005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精神(苏宣通[2005]11号),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市现有的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组织重新申报,并同时开展无锡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的重新申报和命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有一定规模的商贸流通企业和商贸单位相对集中的街区可分别申报示范店和示范街。这次申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对象。
1、已经获得江苏省十部委命名的“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的单位须重新申报江苏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具体名单如下:
示范街:无锡市中山路、江阴市人民中路
示范店:无锡市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第一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八佰伴商贸中心有限公司、无锡三阳百盛有限公司
2、曾于2000年获无锡市有关部门命名的“示范街”、“示范批发市场”、“示范店”的单位可重新申报无锡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单位具体名单可查阅(锡宣通[2000]8号)文件。
3、2001年以来积极开展打假治劣活动,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社会信誉度,并希望获得“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单位称号的商业街区和商贸企业,均可申报无锡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单位。
二、申报标准
(一)“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标准:
1、各商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商家必须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退赔;
2、各商家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国家规定的定价原则,明确实价,质价相符。不搞虚假宣传演示、虚假让利、虚假优惠等欺诈行为,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
3、各商家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经计量单位监督部门检测认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4、各商家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顾客购买大件商品,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5、各商家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
6、示范街成立由宣传、商业(贸易)、工商管理、技术监督以及消协、个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商家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
(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店标准。
1、实行全面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企业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把商品采购关、仓库保管关、柜台上货关。不经销“三无”商品、过期商品、失效和变质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以次充好、掺杂使假;
3、坚持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搞价外收费,反对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活动,广告、宣传和告示必须真实,没有误导消费行为;
4、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严格服务标准,建立诚信服务体系,健全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
5、消费环境干净整洁,店容店貌美观大方,商品陈列清晰醒目,便于消费;
6、实行营业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设立评议台、意见箱,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保证投诉完结率100%。
三、申报时间及途径
获江苏省“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店)的各单位在先行自查的基础上,于9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表附后)和近年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总结(3000字左右)分别报送到指定部门。
无锡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的申报工作由各地区、各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动员和组织广大商贸企业和商业街区进行自查、申报。时间截止到10月20日。
示范街申报材料报送到无锡市文明办创建活动处,电话:2768971;示范店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经贸委流通发展处,电话:2731240)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的重新申报命名列入当前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工作内容,融入文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按时完成申报,逾期将视作自动放弃。
2、无锡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的申报命名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实施。今后商贸企业评选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原则上应首先获得“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单位称号;“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的创建情况将列入文明城区创建的重要考核内容;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单位承担组织、指导、督查职能的部门推进此项活动的实绩,将列入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重要考核内容。
3、各地区、部门、单位要以此次重新申报和评选为契机,认真进行自查,加强创建工作,以良好的服务,优质的商品,优良的秩序保障第十届全运会和第三届太博会的成功举办。
4、凡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单位的申报对象,在自查申报的同时,要迅速做好迎检准备,省十部委将于9月下旬对重新申报的街(店)进行以暗访为主的检查考核。
中 共 无 锡 市 委 宣 传 部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无锡质量技术监督局
无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无锡市物价局
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
无锡市总工会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无锡商业联合会
2005年9月5日
附:
(1)江苏省“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申报表(下载)
(2)无锡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申报表(下载)
(3)无锡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申报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