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宣传、表彰2005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锡市2005年度精神文明“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评选活动。
中 共 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 1月 26日
关于开展无锡市2005年度
精神文明“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养和造就“四有”公民,推动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无锡日报报业集团、市广电局(集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无锡市2005年度精神文明“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经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我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学生、城镇居民及其他劳动者,以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产生积极影响的社会事件,均属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评选:
1、在全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和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取得显著成绩,并起模范带头作用的;
2、在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挥表率作用,并以实际行动倡导建立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
3、在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挥表率作用,并以实际行动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
4、在救死扶伤、扶危济贫、助人为乐、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5、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6、在深化改革、富民强市以及帮扶特困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的;
7、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步骤及方法
2005年度精神文明“十佳”新人新事的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群众投票评选、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首先由各市(县)、区、局和直属单位在发动群众积极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后推荐,再由评委会从中选出若干候选人(事),在新闻媒体和《无锡文明网》刊登事迹及选票,最后由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情况确定当选者。具体步骤是:
1、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预备候选人(事),于2006年2月12日前将名单、《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报市文明办。
2、评委会从预选事迹中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事迹,并将其主要事迹和选票刊登在《无锡日报》和《无锡文明网》上。
3、各地、各单位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投票评选。由各市(县)、区、局统一集中后,于规定时间将选票及汇总数据上报市文明办。
4、由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情况确定“十佳”当选者。
四、宣传和表彰
1、评选结果揭晓后,由主办单位联合对当选者进行表彰。
2、组织新闻媒体对当选者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和宣传。
3、本次活动设组织奖,对在整个评选活动中组织、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
五、评选注意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进行推荐,把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突出典型推荐出来。
2、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带事、以人为主的原则,按照推荐表所列内容翔实、准确地填写推荐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并另附一份2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摘要供新闻单位刊用。
3、各新闻单位要抓好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道评选工作的动态、经验、方法等有关情况。
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做好推荐工作,以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有关具体事宜,请与无锡市文明办联系。联系电话:82760483;联系人:刘烈。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无 锡 市 文 明 办
无 锡 市 总 工 会
共青团无锡市委员会
无 锡 市妇女联合会
无 锡 市 公 安 局
无 锡 市 民 政 局
无 锡 日报报业集团
无 锡 市广播电视局
2006年1月16日
附:《无锡市2005年度精神文明“十佳”新人新事推荐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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