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明委、志愿者分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在全市弘扬“尚德务实、和谐奋进”的城市精神,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广大市民群众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我市实现“两个确保”宏伟目标,建设和谐宜人的新无锡发挥积极的作用,拟在纪念学习雷锋活动43周年之际,开展无锡市“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志愿者总会秘书处,由市文明办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可成立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评选活动组织机构。
二、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将评选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50个,优秀志愿者100名。评选范围为过去一年全市各地区、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学习雷锋和志愿者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评选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平安创建、帮困助弱、献血捐髓、大型活动等方面活动并作出突出成绩;
4、在弘扬城市精神,创新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
四、评选办法
1、市评选办公室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地区、各部门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2、2006年3月1日前,各地区、各部门评选组织机构根据推荐名额和评选标准开展评选工作,按要求上报候选集体和个人,并注明排序。
3、市志愿者总会秘书处负责对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进行初审并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表彰宣传
在2006年3月份市第四届“无锡市志愿者活动月”启动仪式上进行表彰,向获奖集体颁发奖牌,向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组织新闻单位进行系列宣传。
六、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志愿者分会、团队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推荐、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考核和审查等工作。在申报过程中,要注意兼顾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者的推荐,并及时向市志愿者总会秘书处通报评选活动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评选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的推荐表和事迹材料(500字左右)一式两份,务必于2006年3月1日前送达市志愿者总会秘书处(事迹材料请同时发电子邮件)。地址:无锡市后西溪25号(路灯管理处内五楼);邮编:214001;电话:82768971、82739137;传真:82760483;E-mail:wxwmb03@126.com。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无锡市志愿者总会秘书处
2006年2月22日
附:1、无锡市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2、无锡市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3、无锡市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优秀志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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