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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文明委、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无锡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纲要》,根据当前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无锡市2006年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文明委于今年年底对各目标管理项目实施及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和奖励。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6年2月23日
无锡市2006年度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管理项目
一、结合中小学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学生德育课程建设,全市中小学省、市重点或示范学校普遍开发德育校本课程;精选20个国家级或省级德育课题,深入开展应用性科研实验,举办重点德育课题研究和实验成果展示交流会;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编写使用中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深化《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文明素质;继续依托“假日新视野”活动平台,深入开展“龙之旅”主题游学、“龙之志”网上读书、“龙之跃”三人篮球赛等系列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县)区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江苏省无锡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新一轮建设工作,按期完成本年度各项建设任务;充分发挥马山龙头渚、无锡花卉园、龙寺生态园等实践基地的育人作用,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基地育人体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学校管理中心、各市(县)区
三、大力推进青少年心理健康“七彩阳光”计划;全市各中小学校(含技职校)均开设健康教育课,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和健康行为习惯的养成,并纳入教学计划;继续开展创建心理健康教育合格(示范)校活动,力争年内全市(含江阴、宜兴)所有中小学校全面建成心理健康教育合格校,8-10%的中小学校成为示范校;在中学(含技职校)深入开展“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充分发挥无锡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活动中心及网络咨询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传播和咨询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学校管理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市卫生局、市医院管理中心、市人口计生委、各市(县)区
四、以纪念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契机,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弘扬长征精神,立志成才报国”主题教育活动、第三个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月活动、“中华文化”寻访活动;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图片展、无锡地区革命遗址遗迹图片展等;进一步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四进”(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活动;组织开展第三届“无锡市十佳青少年学生道德标兵”评选活动和第五届“践行雷锋精神,争当世纪新人”万名学生志愿者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史志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各市(县)区
五、充分发挥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育人功能,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规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巡访活动;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组建义务讲解志愿者队伍。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市文化局、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六、加强未成年人文艺作品创作,精心组织少儿文艺作品、少儿歌曲创作比赛,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积极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剧目、歌曲、图书的展演、展播和推介工作,组织好暑期百场优秀爱国主义影片进社区活动,寒暑假举办未成年人电影专场。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市广电局(集团)、各市(县)区
七、深入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活动,继续推进全市社区青少年绿色上网活动中心建设工程,新建60个社区青少年绿色上网活动中心,使“中心”的覆盖面达到全市社区总数的40%左右;提升社区青少年绿色上网活动中心的管理水平;做好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志愿者的组织、培训和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无锡电信分公司、市志愿者总会、各市(县)区
八、加强对全市经营性网吧落实未成年人禁入规定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取缔违规网吧和“黑网吧”;继续组织“五老”参与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的义务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关工委、各市(县)区
九、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和救助机制;新建和完善青少年维权岗,培育一批省级乃至全国性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预警性信息分析工作;建立市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站;加强民工子弟学校的团队组织建设;完善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工作,在外来民工子弟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组建“五老关爱工作团”,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失足青少年的矫正、帮教工作。
牵头单位:团市委、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关工委、各市(县)区
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和环境秩序整治,确保校园治安秩序和学生安全;加大对社会文化场所经营行为的监管和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清理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广告。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市(县)区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旧城改造和城区建设中,规划并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全市社区和镇、村均开辟专门的未成年人活动场地;启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少年宫等一批未成年人活动重点场馆的改扩建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革命陈列馆、科技馆等场馆的易地重建工作,建成并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锡剧博物馆等一批历史人文景观。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团市委、市科协、各市(县)区
十二、积极建设高素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实践基地和社区、镇村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专兼职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团队组织和各类社团组织的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志愿者、“五老”人员,以及文体、教育、科普工作者,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提供义务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关工委、市学校管理中心、市文化艺术管理中心、各市(县)区
十三、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社区家长学校创建率达90%以上,全市社区家长学校全年开设专题讲座和辅导不少于4次,组织编写社区家长学校教材,探索建立“新市民家长学校”和“网上家长学校”;巩固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工作,做好农村校外辅导站扩点工作;加强对家庭教育讲师团的建设和管理,培养和表彰一批宣讲骨干;继续开展“争做合格父母,培育合格人才”主题教育活动和“学习型创新型家庭”创建活动;建立家庭教育成效评估体系,召开家庭教育理论研讨会并表彰优秀研究成果。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市关工委、各市(县)区
十四、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报纸办好专版专栏,加强专题和评论,广播、电视办好各类青少年节目;年内推出1-2部有影响力的动画作品;继续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公益广告的刊播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广电局(集团)、无锡日报报业集团、市教育局、市科协
十五、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研究制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金筹集办法并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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