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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无锡市文明城区测评审核材料提交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明办:
无锡市文明城区测评工作将于2007年年初全面展开,为确保文明城区测评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无锡市文明城区测评细则》,现将有关提交审核材料的规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时间范围:
提交审核的材料原则上以2005年以来的材料为主,即2005年和2006年的文件、工作计划、方案、总结等文字类材料或统计数据。
有关时间范畴的具体界定为:
1)“近两年”,指2005年和2006年;
2)“截止测评前一年度末”,指截止2006年12月31日24时前;
2、数据统计口径:
1)考核数据为本城区数据;
2)以人口为计算基数的数据,以本城区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
3)凡涉及全市性和全区性数据的,如市各区人均GDP及平均数、市各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平均数等,以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材料提交要求
1、各城区须按照《无锡市文明城区测评细则》所列的各项测评指标分别整理汇总并提交审核材料,即按各相应测评指标分别建档。
2、各城区须对照《无锡市文明城区测评细则》明确的各项测评指标和标准的内容,逐项填写并提交《测评材料提交表》。
《测评材料提交表》中应提供言简意赅的结论性说明,记录数据须准确,文字须简洁明了。在填写《测评材料提交表》时须认真对照《无锡市文明城区测评细则》的要求,遵循有关时空范围填写相关内容,不超出范围或遗漏。为帮助各城区准确规范地填写《测评材料提交表》,提供几个填写范例供参考(见附件)。
3、各城区提交审核的材料须统一装入标准档案盒或档案袋,盒上应清晰标注编号,编号格式如:Ⅱ-1,“Ⅱ”代表测评项目的序号,“1”代表该项目中第1个测评指标;如一项测评指标中有多项测评标准,且附件材料较多,应分别建档并标注,如:Ⅱ-1-①②③,Ⅱ-3-①②③④,“①”代表该测评指标的第1个测评标准,依次类推。档案盒上的材料编号应与盒中《测评材料提交表》所填写的编号一致。
4、《测评材料提交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均须附上相关原始依据材料(如文件、计划、总结、报表、名单、照片等,可提交复印件),依据材料必须齐全,即对每一项测评标准的结论性说明均有相关材料依据,且依据材料应与《测评材料提交表》中涉及的数据和说明文字相一致;只涉及依据材料其中小部分的,可提供依据材料中相关部分的复印件(须同时附上文头或封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所有提交的附件材料均须编目,并在《测评材料提交表》的“附件”栏目依序填写,每项测评指标的附件应附于相关指标的《测评材料提交表》后,装入相应档案盒或档案袋中。
5、所有提交审核的材料均须由出具单位盖章,否则无效。
各城区应认真研究市文明办下发的《无锡市文明城区测评细则》,迅速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为确保材料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区文明办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以下基本数据上报市文明办(电子邮箱wxwmb@126.com):
1、2005年和2006年本区户籍人口数;
2、2005年和2006年本区所辖街道(村镇)名单及数量,社区名单及数量;
3、本区创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名单;
4、本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名单;
5、本区同创共建活动单位名单;
6、本区所辖中小学及在本区范围内的中小学名单;
7、本区园林式单位名单;
8、本区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社区名单。

附:《测评材料提交表》及填写范例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月3日

 
 

电子信箱:wxwmb@126.com

联系电话:0510-82760483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