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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公益广告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宣传部,各市(县)区文明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播奥运精神、倡导社会新风的重要作用,日前,中央和省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举办“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比赛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广泛征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参加省有关部门组织的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告主题
  作品要紧紧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形象生动地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积极宣传文明风尚、普及赛场文明、倡导志愿服务、“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城乡环境综合改善、文明交通行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等工作,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作品分类
  征集作品分为平面、广播、影视(包括动漫)三类。
  三、标准要求
   1、导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思想性强,有时代特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2、创意:新颖独特,内涵深刻,风格自然。
   3、表达: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4、制作:表现完美,制作严谨,视听语言运用出色,文字使用规范。
   5、效果:把握媒体特征,综合效果好。
  四、征集办法
   1、符合比赛主题和标准要求的公益广告均可参赛。广电、报业两集团分别制作推荐5件以上的参赛作品。市工商局积极通过广告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动各广告公司、动漫企业选送10件以上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于6月5日前报送市文明办创建活动处(地址:无锡市后西溪25号,电话:82768971,E-mail:wxwmb03@126.com)。各制作单位自留底稿,以备修改。
   2、获奖作品将在确保相关权利人法定权益的基础上,无偿提供各级各类媒体刊播。
   3、各单位应事先告知投资人、制片人、创作人、演员等有关方面,明确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相关法定权利义务,凡涉及侵权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比赛和展播展示工作,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努力推出优秀作品。
   2、要精心组织、精心策划、精心制作。要认真组织好作品的创作、修改、完善和推荐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奥运,展示民族精神,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3、要增强法律意识,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健康发展。

 

附1:参赛作品要求
附2:参赛作品登记表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


 

 
 

电子信箱:wxwmb@126.com

联系电话:0510-82760483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