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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省文明社区、
村镇、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明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江苏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文明办[2007]6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05-2006年度省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
  一、申报推荐条件
  凡在2005-2006年期间,认真制定创建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经自查评估,符合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镇、文明村创建《管理规定》和《测评标准》(苏文明委[2007]2号)要求的并获得2005-2006年度无锡市无锡市文明社区、无锡市文明村、无锡市文明镇以及2004-2005年度无锡市文明单位的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推荐程序
  1、自查申报。申报单位对照苏文明委[2007]2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测评,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分“文明”和 “先进”两个层次分别向当地文明办提出书面参评申请。各市(县)、区文明办参考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镇和2004-200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结果进行排序分类,于7月23日前向市文明办推荐。市属各部门直接向市文明办申报。
  2、组织公示。各市(县)区文明办、市属各部门在向市文明办推荐的同时,应按照公示制要求,将评选标准和省、市文明办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在规定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申报单位需提供反映评选年度内本单位主要工作成绩的300字以内的电子版文字材料,届时由省、市文明办在无锡文明网、中国江苏网等公示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
  3、考核推荐。市文明办将于7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申报推荐情况,通过暗访巡查、有关部门抽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拔推荐江苏省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单位标兵。同时提出江苏省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单位和江苏省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单位工作先进的推荐名单,报请市文明委批准后向省文明办推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把这次评选工作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手段和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2、以评促创,重在参与。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动员、鼓励各社区、村、镇、单位共建文明、共铸诚信、共创和谐的过程,在全市掀起新一轮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 4、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市(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于7月24日前,以文明委或党委的名义将推荐报告报送市文明办,并同时提交所推荐社区、村、镇、单位的《申报表》(一式三份)及2005-2006年度创建工作总结(300字以内,电子版)。E-mail:wxwmb03@126.com.


附件:1、2005-2006年度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5-2006年度省文明、先进社区、村、镇、单位申报表
3、2005-2006年度省文明、先进社区、村、镇、单位公示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8日

 
 

电子信箱:wxwmb@126.com

联系电话:0510-8276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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