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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明办:
    清明节是我国纪念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今年是清明节被确定为全国法定节假日的第一年,群众集中出行祭扫现象将更加突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委领导批示精神,为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确保祭扫安全,清明节期间,全市各地区要认真结合《市民文明公约》、《市民行为准则》的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丰富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内涵。
    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大力宣传殡葬和森林、草原防火等有关法规政策,总结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要积极组织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重温入党、入团誓词,开展主题队会、成人宣誓、参观名人故居、先贤追思会等活动,学习先烈精神、继承先贤遗志、发扬革命传统。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人们不非法生产销售锡箔、冥币,不乱撒、乱烧纸钱、冥币,抵制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大力宣传文明祭扫活动中所体现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新风,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

无锡市文明办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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