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文明办[2008]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06-2007年度
无锡市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明办,市各有关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展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着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06-2007年度无锡市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评选、表彰无锡市文明单位为契机,通过以评促创,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着力推动文明创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条件
凡在2006-2007年期间,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自查评估符合《无锡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锡文明委[2005]9号文件)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谐行业(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锡委办发[2007]44号文件)的要求,且获得上一年度行业或市(县)、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比。
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参评:1、领导班子成员在评选年度及评选期间发生违法犯罪,被“双规”或追究刑事责任的;2、企业单位经济严重亏损,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目标管理任务的;3、发生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及安全事故的;4、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化评级中被评为“黑色企业”、“红色企业”或污染减排任务未完成的;5、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6、出现与无锡市文明单位称号极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本次评选考核的重点为:1、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尚德工程”的情况;2、组织开展和谐创建、诚信建设、民主管理、规范服务等情况;3、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6699”环保行动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情况;4、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文明交通、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三、评选范围
全市县(处)级[不含县(处)级]以下的党政机关(不含镇、村、社区居委会)、人民团体;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建有中国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驻锡部队均可申报参评。
凡积极参与文明行业的创建,但下属独立建制单位少于5个的行业,可申报参评无锡市文明单位。申报对象可不受“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的规定限制。
四、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各参创单位对照锡文明委[2005]9号文件和锡委办发[2007]44号文件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测评,认为基本符合标准的,可向有关文明创建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表(见附件1)。
各市(县)、区范围内的单位,可向所在地区文明办提交申报表;市区范围内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表;解放军和武警驻锡部队的单位,可向市双拥办提交申报表;市级以上直属单位,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提交申报表。
2、初评推荐。接受文明单位申报的各文明创建主管部门,应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初审,认为符合标准的,经文明委(党委)认可后,于2008年4月30日前向无锡市文明办提交推荐报告,同时将推荐名单进行排序汇总(见附件2)。市级以上直属单位由市文明办组织检查初审。
本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推荐申报名额从严控制,原则上以上一评选年度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评选数为基数进行推荐、申报(见附件3)。如需增加申报名额,要事先向无锡市文明办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3、组织公示。各地区、各部门自向无锡市文明办提交推荐报告之日起,要按照文明单位公示制的要求,将无锡市文明单位的标准、条件以及无锡市文明办的地址、联系电话,在单位门前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见附件4),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4、考核验收。无锡市文明办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申报、推荐的单位进行抽查,并组织有关单位或专业机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无锡市文明办根据考核验收、社会监督以及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提出建议表彰名单,并将通过《无锡文明网》(http://www.wxwmw.com)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再次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然后报市文明委审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这次评选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力手段和重要抓手,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落实创建措施,推进创新发展。
2、以评促创,重在参与。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员工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文明、共铸诚信、共创和谐的过程。此外,要积极探索在非公经济和新经济组织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各界意见,做到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部门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确保评选工作的有序规范。
4、明确责任,有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精神,对推荐的各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按要求及时、规范上报相关材料。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要按要求规范填写,单位名称采用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82768971,E-mail:wxwmb03@126.com.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3日
附件:2006-2007年度无锡市文明单位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