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文明委[2008]7号
关于印发《无锡市民文明公约(修订)》
和《无锡市民行为准则(修订)》的通知
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文明委:
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无锡市民文明公约》和《无锡市民行为准则》(下简称《公约》、《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修订和公布新的《公约》和《准则》,是贯彻落实《无锡市提升人口素质行动计划》、深化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尚德工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自2007年4月以来,通过部署发动、舆论引导、活动推进、群众讨论、专家论证,《公约》和《准则》修订工作在全市深入开展,全市先后有20余万人次参与座谈讨论,近87万市民参加了《公约》《准则》的投票评选,达成了社会共识,形成了全民发动、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奠定了坚实的思想保障和群众基础。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修订《公约》和《准则》的重要意义,把宣传好、推广好、实践好《公约》和《准则》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重要载体,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同“迎奥运、办论坛、优环境、树形象”等活动紧密结合,深入持久地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教育载体,开展各类生动有效的学习实践活动,使《公约》和《准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迅速在市民群众中推广普及。各级各类文明创建参创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把《公约》和《准则》的宣传实践与文明创建同步组织、共同推进。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弘扬道德规范、倡导文明新风的浓厚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市民不断增强道德观念、有效提升文明素质、自觉养成文明行为。
附:《无锡市民文明公约(修订)》和《无锡市民行为准则(修订)》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8年5月9日
附:
《无锡市民文明公约(修订)》
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崇尚科学 珍爱环境 和睦友善 热心公益
《无锡市民行为准则(修订)》
(“六要六不”)
一、要举止文明,不言行粗鲁
二、要遵章守纪,不扰乱秩序
三、要爱护市容,不损害公物
四、要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
五、要诚实守信,不见利忘义
六、要互助友爱,不冷漠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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