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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文明委[2001]
2 号 关于开展评选1999-2000年度 无锡市文明行业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 先进行业(单位)的通知 江阴、锡山、宜兴市文明委,市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检验全市文明行业创建成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全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开展评选1999-2000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积极参与全市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行业(单位),均可申报1999-2000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或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单位):
1、连续两届获得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的行业(单位)方可申报1999-2000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
2、凡1999年前申请参与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行业(单位)均可参加1999-2000年度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单位)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根据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江苏省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苏文明委
[2000]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文明行业创建的实际,无锡市文明行业的标准为:(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行业领导坚持“一把手抓两手,一班人两手抓”,创建意识强,党、政、工、团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文明行业创建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落实。(2)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行业经济效益和工作、服务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与行业的生产、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收到显著成效。(3)职工素质全面提高。针对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四职”教育,文明职工、文明班组评选活动面达到100%,有一批代表行业特色的优秀示范点、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4)行业管理科学有效。行业内各项管理科学规范,考核奖惩制度、监督投诉体系比较健全。(5)生产服务规范有序。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环境等方面,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所属各基层单位,规范服务达标率达到85%以上。
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单位)的标准,参照市文明行业的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999-2000年度无锡市文明行业和无锡市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单位):
1、全行业严重经济亏损的;
2、行业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违法乱纪问题,受到党内或行政撤职以上(含撤职)处分或法律上追究刑事责任,职工中刑事案件发案率超过3‰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严重影响行业形象的;
4、出现与文明行业称号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在社会和行业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申报程序
(一)、对照标准自查(1月10日—1月20日)
申报参评的行业对照标准认真组织自查评估。
(二)、主管部门检查评议(2月1日—2月15日) 各市(县)、区和相关口子组织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对申报行业进行检查评议,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并于2月15日前向市文明办递交申报报告。
(三)、组织公示(2月15日—3月15日) 各申报行业须在行业(单位)的基层处、所、站、店和公共场所,公布申报公示内容。市文明办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向全市公示。
(四)、考核评选(2月25日—3月30日) 市文明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对各申报行业进行考核评选。考核评选主要以下列方式进行:
1、听取各行业创建工作和自查情况的汇报;
2、察看现场以及有关资料;
3、随机抽查或暗访创建请况;
4、召开有关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5、以书面方式进行民意调查。
(五)、汇总审批(3月30日—4月10日)
市文明办汇总考核检查、舆论监督和群众评议情况,报市文明委审批。
四、组织领导
1、无锡市文明行业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单位)的评选工作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文明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2、按照“条上指导、块上扎口、条块结合”的原则,市(县)区的评选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市(县)、区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和行业分管口子,负责对辖区和分管口子内申报行业进行检查评议。以市(县)、区行业为单位申报的,由市(县)、区文明办具体组织考核,在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报请市(县)、区党委、政府同意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以市属范围为单位申报的,由分管口子负责推荐;以全市行业为单位申报的,在分别征得所属市(县)、区文明办意见的基础上,由分管口子推荐,并由市文明办征求省主管部门的意见。
各市(县)、区文明委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文明办的具体安排,认真细致地组织实施好文明行业评选工作,并以这次评选为契机,深化文明行业创建,进一步推动各行各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把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1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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