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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文明办[2002]13号 关于组织开展省、市级文明行业和创建文明行业 工作先进行业中期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文明办、市各有关行业: 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在动态过程中及时掌握各文明行业参创行业深化创建工作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为每一评选年度的评选推荐积累工作依据,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市文明办决定自今年起,建立全市文明行业创建工作中期考评制度。中期考评在每一评选年度和下一评选年度之间的一年中进行。现将首次中期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分为两类:一是1999-2000年度获得“省、市级文明行业”和“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的系统(单位),二是积极参创,争取在下一轮评选中申报的系统(单位)。 二、考评时间 7月上旬至8月中旬。 三、考评内容 这次考评重点围绕下列内容进行: 1、各行业深化文明行业创建的特色及其成效; 2、各行业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道德法制教育和组织道德实践活动的情况; 3、各行业贯彻落实市文明委、文明办各类会议、文件精神和参与全市性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活动的情况; 4、各行业示范点及“窗口”建设情况。 四、考评方法 这次考评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我考评。7月20日前将自我评估意见报市文明办。第二阶段为现场考评。从7月下旬开始,市文明办将组织各口子负责人、道德巡访团成员、部分行业创建负责人进行现场考评。考评时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并组织巡访团成员进行暗访;另一方面分口子召开创建座谈会,同时,结合“道德建设看窗口”进行现场察看。 江阴、宜兴两市和锡山、惠山、滨湖等区可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组织考评,市文明办将安排时间深入到各地听取部分行业的汇报,抽查部分窗口。 无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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