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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空气质量预报 |
| 今日:2003年9月14日 |
| 空气污染指数为:98 |
| 首要污染物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
| 空气质量级别为:II级 |
| 明日:2003年9月15日 |
| 空气污染指数为:67—87 |
| 首要污染物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
| 空气质量级别为:II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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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助力车、摩托车使用年限的规定: |
助力车使用年限:6年 轻便摩托车使用年限:8年 二冲程摩托车使用年限:8年 四冲程摩托车使用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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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 |
1、今年9月起,全面启动摩托车、助力车到期报废淘汰和赎买制度。摩托车、轻骑、助力车按6、8、10年的使用年限实行到期报废淘汰制度,并收回号牌、证照。 2、今年9月15日起,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带头不使用燃油助力车和非城区牌照摩托车;年内报废淘汰二冲程摩托车的轻便摩托车;2004年底前全部淘汰摩托车。各区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迟于2005年底前全部淘汰摩托车、轻骑、助力车。 3、从10月15日起,在市区人民中路(人民桥至东门)限时(6时到22点)通行摩托车、轻骑、助力车。 4、从10月15日起,市区(312国道——太湖东大道——塘南路——金城路——苏锡路——湖滨路——环湖路——梁湖路——钱荣路——惠钱路——石门路——312国道)环线区域实行摩助车领取市区通行证方可行驶的制度。 5、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部门将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制度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6、对锡山、惠山等农村地区摩托车进行登记上牌,更新淘汰一批老旧车辆以减少大气污染,并限制在城区以外道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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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地点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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